第四号人物死亡现状:无讣告,无悼词
为了使读者在进入正题之前,能对陈伯达有一个简要的了解,下面全文引述《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ConciseEncy-clopdiaBritannica)中文版第二卷第262页《陈伯达》条目:陈伯达ChenBoda(1904-)福建惠安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去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
1930年从苏联回国,在北平中国大学任教。1937年在延安中共中央党校、马列学院教书,并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军委、中央秘书处、中央政治研究室等机构工作。在此期间写过《中国四大家族》、《窃国大盗袁世凯》、《人民公敌蒋介石》等政治论着,成为在党内有影响的理论宣传家之一。1945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候补委员。
七届二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中共八大后当选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及党中央机关刊物《红旗》杂志总编辑等职。着有《毛泽东论中国革命》等书,并协助毛泽东起草过一些党的文件。
“文化大革命”(1966-1976)期间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因积极参与林彪、江青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73年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开除出党。
1976年9月被捕。作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之一,1981年1月25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18年。
这一条目基本是准确的,但有一处明显的错误:陈伯达被捕,不在“1976年9月”,而是1970年10月18日。或者严格地说,在1970年10月18日被拘押,直至1976年9月才补办了逮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