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案件水太深,这个秘密是时候公布了!
看看吧,
2015年,主犯之一刘涛非法拘禁殴打一男子,
致其额骨凹陷、脑组织挫裂伤、
尺骨粉碎性骨折,
但最终被害人却被判定为轻伤!
这都算轻伤?
难道非要打死了,才是重伤吗?
2015年刘涛就被抓了,
可直到2018年3月21日才被路北分局刑拘。
中间这两年空白,他不仅逍遥法外,
还无证超速驾驶肇事,导致8车连撞,
更神奇的是,
法院竟然以他当庭自愿认罪为由,
而酌情从轻处罚两年!
这是什么神逻辑?什么神审判?
另一个主犯陈继志也有大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他曾作为在逃犯人,
在2018年向法院提起诉讼,
而当地法院竟然受理了!
法院竟然能受理一个刑拘在逃人员的诉讼?
真的看不懂,这又是什么神审判?
难道我们的法官已经习惯于
颠倒黑白、不分善恶了吗?
我不愿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