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娱乐圈生态:女艺人收入高 致百姓望生女儿
朝飧已了夕不饱,空手归去芦湾眠”,日收入也是100文左右;都昌县一名农妇“为乡邻纺缉、漧濯、缝补、炊爨、扫除之役,日获数十百钱,悉以付姑”,也是日收入100文左右。这是农村人的日收入水平。
城市的情况:舒州官营酒务的杂工,“每名日支工食钱二百五十文省”,日工资有200多文;饶州市民鲁四公,开食品店“煮猪羊血为羹售人,以养妻子。
日所得不能过二百钱,然安贫守分”,日收入100多文,不到200文;吴中也有两名市民,“同以鬻鳝为业,日赢三百钱”,每人每日也有100多文的收入;沧州有一妇人,“幼年母病卧床,家无父兄,日卖果于市,得赢钱数十以养母”,每日收入则不到100文;比较有意思的是一个叫乐生的鄂人,“任水鬻于市,得百钱即罢休。
以其僦屋饮食之余,遨嬉于邸戏中。既归,又鼓笛以歌,日以为常”,每天赚够100文,便不再做生意,回家吹笛唱歌。
说到这里,你大概已经发现了,不管是当佣工,还是在城市做点小生意,宋代底层人的日收入基本上在“100文”这个水平线上下浮动。
每日收入100文,一个月即有3贯,这个收入水平相当于明朝知县的月俸。另据黄冕堂《中国历代物价问题考述》的统计,明代城市佣工的日工价以30文为常价,农村佣工则以20多文为常价。
到清代时,日工价才回升到50-70文。换言之,一名宋代佣工的收入,相当于一名明代佣工加一名清代佣工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