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制定区域生活垃圾限额排放政策
21日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启动大会。2017年,北京将制定区域生活垃圾排放核定和限额管理制度。各区生活垃圾将限额排放,超量排放的将限制其向北京市属的垃圾回收设施运送,超额部分将实行加价收费。此外,快递包装未来有可能会由快递公司强制回收。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我国首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地方性专项法规,于2012年开始施行。从三月下旬开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分类收集和运输、分类处理等情况进行为期两个月左右的执法检查。
生活垃圾超排将加价回收
在汇报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报告时,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孙新军介绍,下一步,北京将完善生活垃圾管理配套制度建设。制定区域生活垃圾排放核定和限额管理制度,超过核定清运量的部分将执行限排和加价等措施,增强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紧迫性。
如何对生活垃圾进行限排和加价?北京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各区将根据上一年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和人口数量,为其制定本区今年的生活垃圾核定标准,超过核定标准的生活垃圾,将被市属垃圾回收设施拒收,只能在区属垃圾回收设施处自行消纳,以此刺激各区对垃圾进行分类和减量。而对于超出限额的生活垃圾,在后期回收时将实施加价翻倍收费。该负责人表示:“这一限排和加价的新措施将从今年开始在全市正式实施。”
与此同时,北京市还将修订完善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环境补偿制度,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研究出台与垃圾分类密切相关的减量化、资源化政策,引导开展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加大市、区两级财政对垃圾分类的资金支持力度,通过PPP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引导社会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
超七成生活垃圾明年资源化处理
孙新军介绍,到2018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中的焚烧、生化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焚烧、生化总处理能力达到2.44万吨/日,资源化处理比例达到70%以上。
同时,北京市还将研究启动鲁家山(二期)、朝阳(三期)、通州(二期)等焚烧设施建设。打造东部朝阳高安屯、西部首钢鲁家山、南部大兴南宫以及北部昌平阿苏卫等循环经济产业园,确保生活垃圾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孙新军坦言,由于处理设施选址难、建设周期长等问题,目前本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与垃圾产生量的快速增长相比仍存在差距。现在投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大都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尤其是阿苏卫、安定等填埋场,处理能力比设计能力翻了一番多,处理能力与产生量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维持“紧平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