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渗入婚恋网站:伪装高富帅成套路 有人办假网站
2018年4月12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案例显示,被告陈某连自2014年起,经预谋,注册了“中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租赁办公场所,雇人制作虚假的百度百科词条、宣传信息及虚假工程广告等用于包装自己,以为日后实施诈骗做准备。
同时,陈某连虚构、标榜自己毕业于名牌大学、出国留学归来,且系某集团公司二股东的儿子,谎称其名下有多套房产,通过婚恋网站等社交平台结识单身女性,骗取相关女性与其交往,并发生性关系。而后陈某连多次以虚构的“中锐商业广场”需要资金周转等为由,骗取与其交往的女性被害人的财物。
该案中,另一名被告江某自2016年起自称系“中锐公司”董事长陈登连的助理,亦通过婚恋网站等社交平台骗取相关女性与其交往,在交往过程中骗取相关女性被害人的财物。
其中,陈某连共结伙骗取被害人黄某花等多人共计2126600元;江某共结伙骗取被害人吴某等人共计847500元。在行骗过程中,陈某连与江某经事先共谋,相互为对方行骗进行虚假介绍、包装及吹捧,在博得相应被害人的信任后实施诈骗。
在类似案例之外,婚姻诈骗团伙有组织且分工明确,用各种套路实施诈骗,往往让受害者更难以分辨。
“寝室”诈骗、“花篮托”等诈骗势头正盛
分析众多案例可以发现,“寝室”诈骗、“花篮托”诈骗,逐渐成为近年来利用婚恋网实施诈骗的新型模式。
2017年,“寝室”诈骗发展最盛,涉及浙江、江苏、辽宁、山西、重庆以及广东6个省份共判决8起案件;“花篮托”诈骗在2016年发生2起,2017年、2018年各发生1起,涉及有缘网、世纪佳缘等多家婚恋网站,通常为团伙作案。
“寝室”诈骗,是指不法分子在从事传销活动同时,利用传销组织结构进行网络诈骗的一种模式。在“寝室”诈骗模式中,不法分子各自在诈骗犯罪活动实施中扮演不同角色,以博取被害人信任,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