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的说,毛泽东才是中国妇女的最大救星
1949年3月24日,根据毛主席的提议,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平召开,会上宣布成立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
1947年10月10日,毛主席重新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就规定:不准调戏妇女!同时,新制定的《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分配标准为: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土地!
1949年9月,《共同纲领》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婚姻自由。”
1949年11月,新中国刚刚成立,毛主席就指示:“新中国决不允许娼妓遍地,黑道横行,我们要把房子打扫干净”。于是,一夜之间北京地区妓院被全部封闭取缔,广大误入歧途的烟花儿女经过改造后成为了新中国的主人!新中国的这一史无前例的运动,破除了中国数千年的娼妓史,使无数被凌辱的妇女找回了做人的尊严,成为自食其力的光荣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1949年12月,新中国规定3月8日为妇女节,从此中国妇女有了自己的节日。
1950年,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53年2月,新中国的《选举法》规定:“妇女有与男子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中国妇女第一次获得了有选举法保障的选举权!
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妇女在一切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