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国条款失效?那东瀛放马过来试试 !

2026-09-04 来源:自由

三、有人声称"失效了",先别急,看证据

有人说这条款早就失效了。他们搬出来的依据,是199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一个决议,说那个决议建议启动修改程序、删除敌国条款。

这里头有个偷换概念的关键。看官你给我记住:联大决议只是"建议",没有法律效力。真正要修改宪章,门槛高得吓人——需要联合国大会三分之二通过、成员国本国程序同意,再加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全票同意。这条路,到今天也没走通。

东大外交部发言人在9月2日的例行记者会上说得很干脆:《联合国宪章》中至今保留着"敌国条款",相关条款仍然有效,包括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这不是"可能有效",不是"曾经有效",是"仍然有效"——四个字,把模糊空间堵得严严实实。发言人还点了一句重话:日本"新型军国主义"这头"灰犀牛"正在奔袭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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