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1来源:小鸟
但有用吗?
没用。因为联合国秘书长已经喊到“最强烈的言辞”了,下一级就只有一条路:去国际法院起诉。2026年1月,古特雷斯已经给内塔尼亚胡下过一次最后通牒:废除UNRWA法案,归还资产,否则法庭见。人家理你了吗?直接推平盖楼。
这不叫“不听话”,这叫“你算老几?”
尾声:把全世界都当傻子看,会有什么后果?
最后我想说,这件事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所有的不公,都是从某一扇门被踹开,然后没人出面关上开始的。
今天以色列踹开了联合国大院的门,明天可能就会有其他国家去踹别的门。今天以色列可以理直气壮地说“UNRWA是恐怖组织”,明天别的国家也可以说“某个国际组织也是恐怖组织”,然后依样画葫芦去抢地、拆楼、赶人。
古特雷斯的声明里用了“前所未有”这个词。这个词在联合国外交辞典里出现的频率极低。上一次用,是被用来形容某个重大的国际危机。而这一次,是用在了一个成员国暴力侵占联合国处所、准备修建军事设施这件事上。
这不是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恩怨那么简单,这是一个成员国对联合国宪章基本准则的公然践踏。如果连联合国的大院都可以被占,连联合国机构都可以被一个国家单方面定义为“恐怖组织”,那国际社会还有什么共同遵守的准则可言?
古特雷斯说了一句非常重的话:“以色列有义务尽快结束其在包括东耶路撒冷在内的被占巴勒斯坦领土上的非法存在。”
这句话,写在联合国的声明里,白纸黑字,还附带了国际法院的背书。但需要有人去执行它。
问题是,谁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