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扣中国商船搞敲诈,印度哪来的胆子
但事情到此并未完结。
正当中国公司考虑如何通过合法途径向印方索赔时,3月3日《印度斯坦时报》又报道,印度国防研究与发展组织(DRDO)的专家证实,从“大翠云”号上缴获的“高压蒸汽釜”,可用于制造超远程弹道导弹或卫星的火箭发动机。
印方官员还说,印度国家安全部门可依据联合国安理会相关法案通知联合国,“揭露中国和巴基斯坦之间的核扩散联系”。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印度故意将“大翠云”号事件制造成中印两国又一外交争端并借此敲诈中国的丑恶嘴脸,彻底暴露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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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争议焦点,在于印度检查出来的“高压蒸汽釜”,是否属于军民两用物项。
笔者是一个山东人,专门通过可靠途径就此进行核实。
据该产品的生产厂家——山东一家私营企业证实,该“热处理炉壳体系统”(他们并没将该物品称作“高压蒸汽釜”)是一个橡胶热压器的壳体系统,主要应用于橡胶类制品的制造。比如工程机械轮胎的修复制造,海港使用的防撞气囊,橡胶储液罐,橡胶管道等。
该产品不在中国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发布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
山东这家私营企业,主营业务是压力容器类产品及列车车辆使用的复合材料零件,与中国军方无关。巴基斯坦的买家也与巴军方无关。
其实,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人都清楚,中国如果真想支援巴基斯坦武器装备,肯定不会先运到印度的港口。
印方如此污蔑中国,简直是在侮辱世人的智商!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如果印方非要这么做,那么是否中国向巴基斯坦出口一块钢板,都可以被认为是加强巴方的武器装备?
3
中国是《核不扩散条约》签约国,多年来始终坚定维护条约的普遍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一贯严格履行国际防扩散义务和相关国际承诺,维护核不扩散机制。
而印度作为一直拒不签署《核不扩散条约》的事实拥核国家,竟然费尽心机捏造事实,指责中国违反不扩散协定,岂非咄咄怪事!
当然,印度可能有它自己的小算盘,那就是像某个印度高官所讲的,希望以所谓的“高压蒸汽釜”事件为筹码,让美、法等国向中国施压,要求中国允许印度加入核供应国集团。
借助西方向中国施压,是印度外交的一贯风格。
加入核供应国集团是印度多年的梦想。但在此问题上,印度一直觉得自己是大国,国际社会应给予其“特殊”礼遇,那就是不必签署《核不扩散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