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采购内地疫苗后有人造谣,港府斥居心叵测
政府早于本年9月公布,将会采取“双管齐下”的策略,为全港市民采购预防新冠病毒的疫苗。政府一方面参与由世界卫生组织牵头的新冠疫苗全球获取机制,同时亦直接与个别疫苗制造商签订预先采购协议,以及早获取更多的疫苗供应。签订预先采购协议,目的在于疫苗仍处开发过程当中、尚未取得相关监管当局核准前,及早预订有较大机会成功的疫苗以供应本港市民。
正如世界卫生组织公开资料显示,新冠疫苗主要分为四种不同技术平台,包括灭活、病毒载体、核酸,以及蛋白质亚单元。政府就上述技术平台及每个技术平台中基本已进入第三期临床研究的候选疫苗,咨询卫生署辖下的新发现及动物传染病暨疫苗可预防疾病联合科学委员会,以及政府的四名防疫抗疫专家顾问的意见。专家认为每个技术平台各有可取之处,亦了解政府应采购来自不同疫苗制造商及不同技术平台的候选疫苗,并采购足够剂量供应最少全港两倍人口,以分散风险并确保有足够的疫苗供应全港市民。
特区政府目前预先采购的三款疫苗,研发/制造商分别为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灭活疫苗)、复星医药/德国药厂BioNTech(核酸疫苗),以及阿斯利康(AstraZeneca)/牛津大学(病毒载体疫苗),分别属于三个不同技术平台中,科研技术开发进展及临床研究均属前列的候选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