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冲击试验首次曝光!解放军驱逐舰安然无恙!
舰艇面临的冲击源共有三种,一是接触性爆炸,二是水中非接触性爆炸,三是自身武器发射时反冲击力造成的冲击。以开展全舰抗冲击试验经验较为丰富的美海军为例,他们在二战初期主要聚焦“自身武器发射时反冲击力对舰艇造成的冲击”,原因是当时的美海军水面舰艇在发射大炮时产生的冲击波会使舰载电子设备及机械设备出现故障。
二战结束后,美海军在太平洋比基尼群岛开展的一系列全舰抗冲击试验,则围绕着接触性爆炸与水中非接触性爆炸而展开的。全舰抗冲击试验的具体过程为在测试海域(可控深度)埋设模拟鱼雷、水雷或近矢弹等爆炸当量的炸药,然后待受试水面作战舰艇靠近后(一定距离)将其引爆,以此来进行相关技术验证与数据收集。
需要指出的是,坊间有种说法称按照美海军规定,任何一级现役舰艇的首舰都需要进行全舰抗冲击试验,这种说法是半对半不对。美海军确实有这种规定,但在实际过程中却不会这样操作,例如1987年接受全舰抗冲击试验的“罗斯福”号核动力航母是尼米兹级四号舰。
另外同年接受相关试验的“莫比尔湾”号巡洋舰则是提康德罗加级7号舰,2008年接受相关试验的“梅萨维德”号两栖船坞运输舰则是圣安东尼奥级3号舰。唯有1990年与2021年接受全舰冲击试验的“黄蜂”号两栖攻击舰与“福特”号核动力航母才严格遵循了美海军上述规定。总而言之,全舰抗冲击试验并非只会在每级舰艇的首舰上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