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歼-35隐形战斗机属于“一平台多类型”发展
歼-35及其空军变体歼-35A和外贸版歼-31,代表了中航集团的“一平台、多类型”以及“空海双部署”和对外销售的规划。这个共享空中机动平台,允许更好地重用关键技术,提高成熟度和可靠性,同时能够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便于中航集团沈飞公司大规模的量产,以满足中国海空军的装备需求和实现对外销售。
这一设计概念或许类似于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的F-35A“闪电Ⅱ”联合攻击/战斗机,“一机多型”使得跨军种的联合行动变得更加容易。而且跨军种的组网联合作战性能,能发挥隐形战斗机在战时的巨大作用和实现对外销售。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航集团沈飞公司的“鹘鹰”和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的“闪电Ⅱ”,这两款全球唯二的多用途隐形战斗机(F-22、歼-20和苏-57都是重型制空战斗机),都是设计和开发成功的第五代军机项目。
至少在全球范围内,目前网友还真看不到有第三款类似的多用途隐形战斗机横空出世。标志着未来的全球隐形战斗机的市场,暂时还将是歼-35和F-35这两款军机之间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