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锅!美国ICE硬刚最高法院,三权分立翻车了
这事爆出来之后,全网哗然,美国国内的律师群体、人权组织纷纷发声谴责,可美国国务院、国土安全部却集体“装死”,一声不吭,既不否认,也不解释,仿佛这9个人凭空消失了一样。有人去追问ICE的发言人,得到的只有一句“这是正常的执法行动,符合美国移民法”——正常执法?把没有任何关联的人扔到第三国,无视法院的保护令,偷偷摸摸、不告而别,这叫正常执法?说出来谁信?
咱们先别急着骂,先扒一扒第一个关键问题:ICE到底有多大的权力,敢直接硬刚最高法院,敢无视法院的生效文书?很多人可能对ICE不太了解,今天就给大家科普一下,这可不是一个普通的执法部门,而是美国国土安全部下辖的“王牌打手”,成立于2003年,是“9·11”事件后美国为了加强国土安全,整合多个部门职能组建而成的,手里握着的权力,大到吓人。
ICE全称是移民与海关执法局,下辖近两万名执法人员,在全球设有数百个办事处,是美国国土安全部最大的调查机构,也是美国联邦政府第二大调查机构,手里不仅有针对非法移民的行政逮捕权、拘留权,还被授权可在特定情况下使用致命武力。更关键的是,这几年,随着美国“美国优先”政策的推行,ICE的权力被不断扩大,甚至被赋予了“最终驱逐权”——这个权力,就是ICE敢掀桌子的“底气”,说白了,就是一个“核按钮”。
什么是“最终驱逐权”?简单来说,就是只要ICE认为某个人“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不符合美国居留条件”,哪怕法院还在审理,哪怕法院已经发放了保护令,他们也能跳过司法程序,直接把人驱逐出境。有人可能会问,法院的管辖权呢?美国不是三权分立吗?行政权不能干预司法权啊?理是这么个理,但在美国,权力的游戏从来都是“拳头硬的说了算”。
法院的保护令,说白了就是一个“暂停键”,只能让当事人暂时留在美国,等待审理,却没有强制约束力,不能阻止ICE执行“最终驱逐权”。更关键的是,美国法院的管辖权,只限于美国境内——只要ICE把人送出美国国境,哪怕只是送到隔壁的加拿大、墨西哥,法院的保护令就会立刻失效,法院就算想管,也鞭长莫及。这就是ICE的套路,典型的“生米煮成熟饭”,先把人弄走,再跟你谈法律,你就算气得跳脚,也没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