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后的疯狂:国民党“五子登科”丢民心
据当时河北平津区敌伪产业处理局局长孙越琦回忆,要把原有各机关接收的产业完拿过来统一处理,就如同要他们把刚到嘴的肥肉又吐出一样,谈何容易。何况,“接收办法公布既晚,且复一再变动,致敌伪产业,先经军事机关接收,复经地方机关接收,又经主管机关接收,接收一次,损失一次,至于不肖官吏军警勾结地痞流氓,明抢暗盗,所在多有,损失更所不赀。敌伪强占或强租强买人民房屋,经各机关接收后,任意占用或封锁,使人民无屋居,此为各城市之普遍现象。”
关于接收敌伪产业的总数量,现有统计数字不一。因为当时法币币值变动剧烈,以法币计算其价值很难得出确切数字,而且以美元计算,在换算时亦无困难。现有统计低则3亿美元,高则8亿美元。以接收地区论,据1946年底统计,接收数量最大的苏浙皖区,接收总值达到法币12648亿元,仅金银首饰价即达1650亿元,房地产1348亿元。
权力没有约束,贪污腐败成风
经历了后方艰苦生活的国民党各级官僚,骤一到达收复区,犹如狮子大张口,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各谋私利,滥用权力,给收复区人民留下极坏的印象,当时称之为“五子登科”,即房子、条子(指金条)、票子、车子、婊子,由于这种事情很难有完整的档案记载,确切的贪污数字仍有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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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当时参加湘鄂赣区接收清查团的监察委员何文总结,接收中的贪赃枉法可分四种情况。
其一是抢,即接收之初公开抢占敌伪房产和金银珠宝等财产,仅上海一地的8500多幢敌伪房产中,被占抢占了5000多幢;
其二是占,即以单位名义占有,再化公为私(如南京2000多幢敌伪房屋,几乎全由各单位以各种名义占据),其后发展为只要是敌伪财产,贴上封条就可据为已有;
其三是偷,或是监守自盗(如汉口宝安大楼原存有价值不菲的贵重物品,最后查封时已所余无几),或是援引外人直接盗窃,不仅窃走了物资,还对财产本身造成了极大破坏(如上海流氓李兴等盗窃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