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干掉中国的芯片,美国想出了个新招,很恶毒
《彭博》指出,美国司法部正测试,在没有美国政府介入的状况下,更方便刑事起诉外国公司。除了刑事诉讼,检察官也首次在福建晋华-联电案上尝试了1996年的「经济间谍法」(Economic Espionage Act),以民事诉讼起诉福建晋华和联电窃盗商业机密。
《彭博》预期,以刑事案件而言,美国检察官可成功要求福建晋华和联电,放弃因涉嫌窃取技术而生产的芯片和得到的收入,以及禁止使用美光公司的商业机密长达5年。但美国达维律师事务所(Davis Polk & Wardwell LLP)知识产权律师Ashok Ramani表示,只有在福建晋华和联电被定罪或认罪后,才可能放弃技术和收入,而这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
但Ramani也解释,民事诉讼允许检察官采取量身定制的命令快速「止血」,阻止福建晋华和联电在刑事案件开审前出口芯片。华盛顿与李大学法学院(Washington and Lee law school)教授Christopher Seaman也表示,提出刑事诉讼的部份原因,是为了表明美国当局重视商业机密窃盗,但若要得到任何有意义的补救措施,便应提出民事诉讼。
《彭博》称,美光曾经花了约1年的时间,试图在台湾对福建晋华和联电提起民事商业机密投诉,但没有成功,而去年对福建晋华提出民事诉讼的美国检察官Maxine M . Chesney表示,其实美光只要在美国起诉讼即可。知识产权律师Ashok Ramani对此称,美国提起诉讼意在表明,他们「不会让外国实体玩把戏,来规避窃取机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