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元网售自制酸菜被索赔千元 律师这么说
根据事件来看,林某家自制的酸菜不属于预包装食品,而是属于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农产品),虽然可以没有生产经营许可证,但还是需要做一些产地,生产日期这类的基本标识的,若有必要的农产品也可以做一些专业资质检测。
因此买家索赔有一定法律依据,但从道德层面来看,如果买家是出于营利的目的性,为了1000元赔偿去进行打假,那这种行为确实不值得提倡。
职业打假人or职业敲诈人?
事实上,近年来类似的案例不在少数,被索赔的往是一些农民群体,这些人缺乏一些基本商业食品法规,无意中给打假人带来可乘之机。
早在去年12月份,"网售自制香肠遭10倍索赔案"同样引发广泛关注。
当事人是四川一位猪肉摊老板,平时会在网上推销自制腊肉、香肠。春节前夕,一位山西网民看到他的某音后,主动联系他购买2000元的香肠。
事后,猪肉摊老板被买家起诉,原因是其香肠属于预包装食品,无任何食品标签和信息,也没有生产许可证,并提出退一赔十的诉讼请求。
最后法院判决,对原告买家提出被告系无证生产的主张不予支持。判被告退还原告货款1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根据法院的通告可以看到,事件中的原告买家此前在法院有多起涉及消费赔偿的案件,并且买家与卖家之间的微信聊天和交易结果可以看出,买家是在了解了被告制作香肠的过程后,以预付款的方式购买了2000元的现制香肠,双方还就是否要打包进行了沟通,说明被告出售的是散装食品,而非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需要在包装上标明标注标签。
此案的判定也被广大网民认为是给网售土特产"撑腰"的一案,因此在"酸菜案"中舆论一边倒的支持农民老人也在情理之中。正如罗翔曾说过的那样,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一个人标榜自己遵纪守法,那么这个人很有可能是个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