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三事件”中 真正放跑林彪的人竟然是他
1996年3月25日,访伍修权于北京。伍老曾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审判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伍修权说,李作鹏受审时,头脑相当清楚,小事承认痛快,大事决不含糊。如1971年9月6日,李作鹏将毛主席南巡谈话内容密告黄永胜事,李作鹏供认不讳,但强调两点:一南巡谈话内容,是刘丰主动对他说的;二他告诉黄时,特意交代不要告诉吴法宪和叶群。这两点狡辩,目的是摆脱与林彪谋害毛泽东的干系。
拼多多暑假大促,升温降价,全品类暑期大促 →林彪夫妇和李作鹏夫妇
1971年10月,李作鹏因“九一三”事件被押,1973年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被判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李作鹏在狱中曾致信海军党委:“我除心脏病外,其他皆好。我可能长寿。1971年冬和1976年由海军两次送来的衣物书籍及其他用品(1976年送来的是海军改装后的衣服),现在多已破旧,需要更换。因此,可将我的私人东西(衣物、用品、文物)全部交我的子女保存,以便我需要什么,由他们帮我解决。同时,我子女现在生活都很困难,尤其是今未就业的,困难更大。我有的东西,可以救济,以免流落街头,影响不好。据说我家被抄两次,私人的东西被一小撮王八蛋明抢暗偷,丢失不少。我对此非常愤慨。请你们予以追查,按党的政策处理。现由李冰天(李作鹏之子)等人前来接洽,希予指教。敬礼,海军强大。”
“我是中国人,决不到国外出书”
李作鹏出狱后落户山西太原。组织上要求他改名,将军不愿,经再三工作,始答应,化名为“李明”。将军说:“李明就是明人不做暗事。”
是时,李作鹏每月生活费350多元,与1955年授衔时差不多。李作鹏戏言,1955年一瓶茅台酒8元,350元可买43瓶茅台酒,现在350元只能买一瓶茅台酒。将军继言,现在的生活我也知足了,饭吃得饱,有房子住,有衣服穿,比起去世的烈士,比起中国的大部分农民,还是好得多。楼下有一工厂干部,夫妻俩工资加在一起连400元都不到,生活更困难。
李作鹏晚年酷爱读书,尤喜读人物传记等军史党史作品。读《毛泽东的私人医生》,李作鹏曰:“毛泽东不可能那么干,我觉得毛泽东不是那种人。”读香港出版的《谁杀了林彪》,李作鹏曰:“胡编乱造!这本书骗得了别人,骗不了我,林彪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还不知道!”
罗荣桓夫人林月琴晚年编著了有关罗帅的三本书,送李作鹏征求意见。不料李作鹏竟在书上批道:“罗帅是伟大的政治家,不是军事家,在东北战场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仗是林彪指挥打的。”(大意)有人告李作鹏,1989年中央军委就公布了33位军事家,罗帅名列其中,你怎么说他不是军事家呢?李振振有词:“实事求是说,他是位政治元帅。抗日战争时在山东,我是参谋处处长,很多事情都是我处理完了再向他报告,特别是军事上的事。在东北,他身体不太好,军事上的事他过问不多。罗帅在四野口碑很好,他擅长政治工作,为人厚道,有长者之风。我们不能说一个人好,就什么都好;说一个人坏,就什么都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