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14个儿子的结局:要么自杀 要么被杀
第4子李泰,武德三年,封宜都王。四年,进封卫王,贞观二年,改封越王,授扬州大都督,十年,改封魏王,心怀夺嫡之计。于是太子和魏王双方各树朋党,想下毒手。太子李承乾被杀后,李泰也被“幽闭”起来,后改封泰为顺阳王,迁居均州的郧乡县。贞观二十一年,进封濮王。35岁就死了。高宗永徽三年,薨于郧乡,年三十有五。
第5子李佑,武德八年,封宜阳王,其年改封楚王。贞观二年,改封燕王,十年,改封齐王,授齐州都督。他整天与小流氓鬼混,尤其爱好打猎。长史屡谏不听。太宗怪长史辅导无方,换了敢于犯颜直谏的权万纪任长史。贞观十七年,李佑派刺客杀了权万纪,发动叛乱。结果李佑事败,赐死于内省,贬为庶人。国除。
第6子李愔,贞观五年,封梁王,十年,改封蜀王、益州都督。田猎无度,不避禾稼,深为百姓所怨,屡次为非作歹,是个浪荡公子,太宗怒曰:“禽兽调伏,可以驯扰于人;铁石镌炼,可为方圆之器。至如愔者,曾不如禽兽铁石乎!”贬为虢州刺史。高宗永徽四年,李愔被废为庶人,死于流配地巴州。
第7子李恽,贞观五年,封郯王,十年,改封蒋王、安州都督。纵情享乐,使州县不堪其劳。唐高宗上元元年,有人诬告李恽谋反,惶惧自杀。
第8子李贞,贞观五年,封汉王,十年,改封越王、扬州都督。“颇涉文史,兼有吏干”,然“人伏其才而鄙其行”。后来与韩王李元嘉、鲁王李灵夔、霍王李元轨反武(则天)失败,服毒自尽。
第9子李治,贞观五年,封晋王。就是后来的唐高宗,虽贵为天子,却把大权拱手交给武则天。后来李氏宗族被武氏大加杀戮,不能不说是高宗的昏聩所致。
第10子李慎,贞观五年,封申王,十年,改封纪王。虽然聪明好学,可惜是个懦弱无能的胆小鬼。越王李贞劝其反武,他不肯“同谋”,可武则天还是杀了他。
第11子李嚣,贞观五年封江王,六年薨,谥曰殇。
第12子李简,贞观五年封代王,其年薨,无后,国除。
第13子李福,贞观十三年封赵王,十八年,授秦州都督。虽得善终,却平庸无能。
第14子李明,贞观二十一年封曹王。在太宗晚年,与庶人串通谋反,贬黔州,被都督逼令自杀。这显然是得到太宗暗示或认可的。
总计14人中,除李福、李治外,竟有12人“死于非命”!《旧唐书》的作者谈及太宗诸子,感叹道:“子弟作藩,盘石维城。骄侈取败,身无令名!”
无能的李治继位,娶了父亲的才人武则天,他们的儿子几被武则天杀光!唐改元为周。我看很有点是老天对李世民“杀兄弟黜父亲”的报应。从这个角度看,李世民算不得是个好儿子好兄弟,也算不得是个好皇帝。因为他的道德不足为后世表。
封建王朝家天下的宗法制度,尽管规定了嫡长传世等一套办法,但它却无法保证皇位的和平过渡。觊觎皇位,争权夺利,勾心斗角,相互残杀,这是许多皇室后代死于非命的重要原因。“骄侈”二字,更是促使这些人堕落的重要原因。封建制度规定了这些“龙种”的特殊地位。李承乾8岁便被立为太子,成为东宫之主。东宫内,有文臣听他支配,有武士为其鹰犬,有妃嫔供其淫乐。有一次他竟说:“我作天子,当肆吾欲;有谏者,我杀之,杀五百人,岂不定!”(《新唐书》)封建帝王们原想以这些特权来抬高儿子们的地位,以便巩固家天下的统治,结果却事与愿违,走向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