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学会:改革开放40年我国税收改革不断深化
中国税务学会第一副会长丘小雄在座谈会上指出,税收工作同其他各项工作一样,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而不断前行。1979年到1981年,为配合国家的对外开放,颁布实施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基本适用的涉外税收制度,并实行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1983年起,从中国国情出发,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1984年10月,全面实施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从而实现了以税收为标志的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这一阶段的税收改革,逐步扩大了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注意发挥了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了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