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形象 岂能玷污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网站12日发布消息,当日,淮安市检察机关提起的全国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责令被告曾某在判决生效7日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宣判后,被告曾某表示不上诉。(人民网北京6月12日)
“消防战士谢勇,在淮安市某小区内执行救火任务时不幸牺牲,随后被公安机关批准为烈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这无疑彰显了淮安市对谢勇为人民群的利益所作的牺牲是一种最大褒扬,为了人民的利益,在关键时刻,竟敢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种品德是何等的高尚,这也是新时代我们党正要倡导的一种精神,也是要发扬的一种优秀品质;然而,当“烈士亲属、社会群众沉浸在悲伤时”, 曾某“在微信群中发表极端性、侮辱性言论,歪曲谢勇烈士英勇牺牲事实”,这实在是令人心痛,法院岂能不对这侮辱英烈精神的人物进行宣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