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完就保释,香港司法为何总对暴徒法外开恩?
在被扣查近40小时后,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等罪的乱港头目、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获准保释。今日(12日)凌晨,黎智英离开旺角警署,随即乘车返回何文田住所。对于有网友对黎智英等人获准保释的不解,香港“橙新闻”12日在报道中引用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此前言论表示,香港司法制度中的保释制度不等于直接把人放了,而是类似于内地刑事诉讼法中的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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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离开旺角警署(图源:港媒)
“橙新闻”说,与前几次获保释不同的是,黎智英此次保释金额高达30万元(港币,下同),外加2万元人事担保,其5000万元资产也被冻结。此前,黎智英保释金仅1000-4000元。
报道称,与黎智英同日被捕的其余9名涉案人士,包括黎智英长子黎见恩、次子黎耀恩、4名“壹传媒”集团高层,以及涉嫌与“我要揽炒”组织有关的前“香港众志”成员周庭、“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和前“学民思潮”成员李宗泽,也于昨晚(11日)至今晨陆续获准保释,但均需要在9月上旬去警署报道。周庭在昨日23时离开大埔警署,保释金2万元,外加18万元人事担保,护照亦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