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宴席超百人需提前报告 《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超百人集体聚餐需报告、按规模大小实行分级指导、加强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宣传教育……9月1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防范农村地区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来自省市场监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省100人规模以上聚餐达314万场次,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更是易发多发。目前,在国家层面,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规范,原省食安办印发的《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8月到期废止,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缺乏监管依据。“出台管理办法,是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防范农村地区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对举办或承办每餐次聚餐人数100人及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