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
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委2017年发布的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38号公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对我国生效,其中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为贯彻落实《汞公约》和38号公告,做好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的注册和生产有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