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吃掉父亲遗嘱 结果如何?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提交的陈某自书遗嘱虽是复印件,但被告承认吞食原件,且有证人佐证,确认该遗嘱的真实性。同时,陈某与前妻离婚时虽约定房屋归其所有,但未征得被告同意,该分割约定只对陈某和前妻享有的房屋份额有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前妻以案外人身份对其享有的份额归陈某所有无异议,并表示不再参加诉讼。因此,法院确认陈某享有案涉房屋三分之二的份额,小陈拥有三分之一,即该房屋仅三分之二的份额属于遗产,判决原被告按遗嘱内容进行财产分割,陈某生前所有的三分之二房屋份额应由遗嘱继承人刘某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