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对未成年人全面禁酒 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以下简称《健康条例》)。作为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条例的最大亮点是对未成年人全面禁酒。《健康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专门为未成年人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禁止销售酒精饮料,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出售酒精饮料。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将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