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捐频发 如何破解网络慈善“成长的烦恼”
汪敏说,应将个人求助网络平台纳入现有的《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以及《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的调整范畴。一方面,法律可以从注册资本、信息审核及风控能力、账户监管等方面进行相对严格的规制。一旦平台有违法行为,由主管部门撤销资质,禁止进入个人求助网络服务领域,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另一方面,应将平台的筹款风险管理分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三个阶段。“平台的事前审核和事后监督义务,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与捐赠者的约定义务。如果违反前述义务,将面临同时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汪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