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将参照卷烟监管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以下为全文: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实施条例》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信部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1997年7月3日发布以来,于2013年、2016年进行了两次修改,在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市场监管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对《实施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在前期充分调研、评估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电子烟产品特点和市场发展情况,吸收国际监管经验,研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