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撤销了几个省份 你知道吗?
七、平原省
平原省:因地处黄淮平原得名“平原省”。1945年1月中共中央成立平原分局;3月河南沦陷,日军在此成立伪平原省,驻郑州;光复后,恢复河南 省建制,辖地属国民党和共产党交错管辖;建国后,合鲁西南、豫北、冀南衔接地区成立平原省,省会新乡市,辖新乡、安阳、湖西、菏泽、聊城、濮阳6专区。 1952年11月,正式撤销平原省,辖区分别划归河南省和山东省,平原省不复存在。
八、西康省
西康省:藏区有典:“卫藏法区,康为人区,安多马区”,其义为卫藏是佛法兴盛之地,康区的人长的高大英俊,而安多是产宝马的地方。康区位于川藏 边界,又因处于国家西部,故得名“西康省”。清末川边地区发生“巴塘之乱”,清政府欲乘机“改土归流”,照宁夏、青海之例,置川滇边务大臣;
1911年, 拟改设“西康省”,旋因辛亥革命爆发而遂搁置;1914年6月,设川边特别行政区;1939年1月1日正式成立西康省政府,省会为康定。建国后成立西康省 人民政府,全省分设康定、雅安、西昌等3个专区,昌都地区归属西藏。1955年7月30日,正式撤销西康省,辖区划归四川省,西康省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