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障“网课安全” 卧底“网课爆破群”
未成年人的身份被他们当成了另类“保护伞”。张敏敏说,在他们看来,这是很小的一件事,警察一般不会来抓他们,即使被抓了,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他们也只需要认个错,写个检讨书,更严重一点也只是背上个处分。
群里一些人把入侵网课称为“欢乐”。“ML刘子玉”表示,“我们单纯解救学生”,也有入侵者甚至将自己称为“城市之光”。“ML刘子玉”表示,“早晚我们都成为历史……咱们必须这几天给他发扬光大,今天欢乐今天干。”
“网课爆破手”或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湖南理曜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苑芳军表示,多部法律法规都对上述行为进行了规定,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拘留或者罚款。从民事角度而言,苑芳军指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网课课堂公然辱骂他人,贬损他人人格,涉嫌侵犯人格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网课爆破手”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如果给被侵权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在民事诉讼中,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费。
苑芳军指出,学生邀请“网课爆破手”入侵网课课堂,一旦事发,邀请入侵课堂的学生可能由于是未成年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对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也无需进行行政处罚,但是其依然逃脱不了民事责任。
在新郑三中事件中,刘韩博的女儿表示,母亲因被辱骂而引发心梗,最终导致死亡。
苑芳军指出,如果是因为网暴直接导致老师突发心梗,会涉嫌构成刑法上的侮辱罪。目前,这位老师的离世也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按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意味着,“网课爆破手”或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成年人亦不能免责。苑芳军谈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若涉及刑法层面,如果不满十六周岁,根据刑法规定,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所以如果涉事者是未成年人,直接负刑事责任有点困难,但民事侵权责任是不可避免的。
入侵一节网课仅需1.5元?
网课入侵并不是最近才冒出的。张敏敏发现,此前,就有老师在社交媒体上晒出上网课时被入侵的经历。
杨可指出,她所在的“网课爆破群”还有一个群规,即不进初三和高三群。但有的初三学生并没有幸免于难。10月13日,一名网友在社交媒体上求助,初三学生上网课时被入侵,老师根本讲不了课,学校已经报警了,但是没什么用,该怎么办?这名网友排除了同学泄漏会议号的可能性,“毕竟大家都初三了,没人不想上高中。”
与此同时,网课入侵者的群体也在壮大。张敏敏所在的网课入侵群中,不断有新手加入,他们进入后询问如何在入侵时共享屏幕等问题。目前,张敏敏所在的网课入侵群已经扩大到了二群。
另外,也有人把入侵网课变成了一门“生意”。张敏敏曾在群里看到,新人进群后询问,“你们要入侵网课吗,给钱,我帮你弄。”群主骂了他一顿,那个人便退了群。
在社交平台,记者看到,一位昵称为“网课爆破手(有意思私聊)”的备注为:网课爆破手,一节课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