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 一教职人员猥亵儿童被终身禁业
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并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后,
全国首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在担任本市某学校外聘指导教师期间,利用单独授课机会,多次猥亵一名10岁女童。2022年3月,经被害女童家人报案,王某某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