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财万贯到一贫如洗,就是上面一句话的事儿
曹雪芹的小说最初叫《风月宝鉴》,我觉得蛮好,挺吸引人的,但不知道为啥,后来又改名叫《石头记》《金玉缘》《情僧录》《金陵十二钗》等等,直到最后,才正式定名为《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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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二十七年,也就是公元1763年2月12日,除夕之夜,贫困交加的曹雪芹病逝于北京,享年48岁。
据说,直到曹雪芹离世,这本书都没有真正完成,我们今天看到的120回本,前80回是曹雪芹写的,后40回为别人续写。
《红楼梦》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我就不说了,后世已经把这本书抬到了一个前所未有、无人能及的高度,时至今日,你要是敢公开说一句“其实我觉得《红楼梦》也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好”,那你就等着挨骂吧。
关于这本书,争议颇多,甚至是不是曹雪芹写的都众说纷纭,围绕作者、版本等方方面面,许多人皓首穷经,钻研一生,以至形成了一种专门的学科叫“红学”,相关研究人员则被尊称为“红学家”,特别神奇。
我想了一下,人类历史上还从没有哪本书享受过这样的待遇。
我有个朋友叫王建国,特别不喜欢《红楼梦》,不就是一个官二代不好好工作天天混在一群大姑娘小媳妇中间吃吃喝喝搞来搞去,最后老爹犯事儿了,竹篮打水一场空,鸡飞蛋打女朋友全跑光了的故事嘛,啥文学名著啊,我觉得还不如《射雕英雄传》好看呢。
鲁迅说过:《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艺术没有标准答案,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总之,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反正《红楼梦》就在那里,就是那么骄傲地矗立在文学之路上,如同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峰,让人望而兴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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