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回了个“OK”表情,男子成被告
不过,发送“OK”表情是否在表达“同意”的意思,各地法院持不同意见。
如广州中院在一起仓储合同纠纷案中认为,表情符号是辅助表达心情、情感和想法的可视化图像,不能仅凭表情符号而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承诺,故没有认定当事人发送的“OK”表情系同意之意。
而厦门中院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则认为,根据日常交流习惯和聊天语境,当事人发送的“OK”表情符号应视为对对方请求的同意,并据此作出裁判。
法官提醒:尽量使用文字形式进行表达
网络聊天时使用表情符号,已成为广大网友必不可少的输入习惯。表情符号有利于网络交流的情感化、趣味化和简约化,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文字难以表达的情绪态度,然而,不当甚至恶意使用表情符号也会导致消极结果,衍生出纠纷、侵权甚至违法犯罪等诸多法律问题。
有法院就此提醒:
由于表情符号的含义可能存在多种解读,因此在涉及切身利益的网络对话中,对于表明态度的关键信息应尽量使用文字形式进行表达,或者选择不容易引起歧义的表情符号,以明确双方真实意思,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同时,注意对相关聊天记录进行留存,便于在纠纷发生后用于维权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