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4来源:新华网
(四)未按时答复政务数据共享申请或者未按时共享政务数据,且无正当理由;
(五)未按照规定将业务信息系统收集和产生的下级政府行政区域内的政务数据回流至下级政府部门;
(六)收到政务数据校核申请后,未按时核实、更正;
(七)擅自终止或者变更已提供的政务数据共享服务;
(八)未按照规定将已建设的政务数据平台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