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年1号令,斩断美国“长臂管辖”
美国动辄“断供”,背后是反华政治力量在推动,这种伎俩,不但损害了中国利益,而且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
那些与中国企业有业务往来,又配合美国“长臂管辖”的企业,往往会表现出无奈和委屈:“看,我其实也不这样,但我惹不起美国。”以求得谅解,继续在中国市场运作。
问题是,你总是说“惹不起美国”,那意思是惹得起中国咯?因为中国人的心肠比较软?
不好意思,现在中国也要这些企业明白:如果你客观上在帮助美国的“长臂管辖”,侵害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遭受损失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在该判决、裁定中获益的当事人赔偿损失。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像高通、台积电、伟创力等公司,当它们遵守(配合)美国制裁华为时(断供、封锁),那中国也是不好惹的。
因为美国单方面制裁,而停止与中方企业合作的境外企业,必须赔偿中方企业因此造成的损失。只要它们在中国市场有业务,就可以由法院来判决、执行。
同时《阻断办法》也有一定灵活性,第八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豁免遵守禁令。
对于境外第三方企业来说,想再虚与委蛇,接下来已经不可能了。
它们夹在中美之间将面临选边站的局面。实在没招的话,跨国大型企业也把自己可以拆分成两块,各做一方,各遵守一方法律。
看上去《阻断办法》实施后,美国企业及第三方企业会很“痛苦”,欧洲一些媒体,如路透社已经在炒作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