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日本战犯的结局:除死刑犯外很多人东山再起
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3日开始,到1948年11月12日结束,前后持续两年多,共开庭818次,有419名证人出庭作证,受理证据4336份,英文审判记录48412页。整个审判耗资750万美元。从1948年11月4日起宣读长达1231页的判决书,到12日才读完。判决书肯定日本的内外政策在受审查的时期(1928—1945年)内都是旨在准备和发动侵略战争。
结局一:死
病死:东京审判被告最初是28人,但前外交大臣松冈洋右和前海军大将永野修身病死。
绞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7人处以绞刑(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1948年12月23日凌晨,东条英机等7名战犯被绞死在东京巢鸭监狱的死刑架上。
枪决:从1945年12月中旬起,中国也在一些地方设立了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从1945年底至1947年底,各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案件2435件,已判决的318件,不起诉的661件,经国防部核定判处死刑的110件(其中包括对南京大屠杀的主犯之一日军第6师师长谷寿夫判处死刑、绑赴中华门执行枪决)。
自杀:一类是战败时自杀的,像陆军大臣阿南惟几、东部军管区司令官田中静一等。另一类自杀就是像杉山元等人,在被宣布为甲级战犯嫌疑人以后自杀,这种就纯粹是“畏罪”的逃避行为。
结局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16人处以无期徒刑(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田加火旁)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贺屋兴宣、木户幸一、小矶国昭、南次郎、冈敬纯、大岛浩、佐藤贤了、(鸟加山旁)田繁太郎、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铃木贞一);对2人处以有期徒刑(东乡茂德20年,重光葵7年)。
除东京审判外,盟国还在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贡、伯力等地,对乙、丙级战犯进行了审判。据统计,被盟国起诉的日本各类战犯总数为5423人,被判刑者4226人,其中被判处死刑者94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