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娱乐圈生态:女艺人收入高 致百姓望生女儿
宋朝:高收入与高消费的时代
与后面的明朝相比,宋代社会的国民收入与消费表现出相对的“高收入+高消费”色彩。富商的收入与消费难以统计,不过官员的俸禄、雇工的工价与小商贩的日收入,还是可以比较的。
许多人都知道,历史上宋朝官员的俸禄最为丰厚,以致清代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惊呼“宋制禄之厚!”北宋元丰改制之后,官员领双俸:“本俸”与“职钱”,其中宰相的月薪为本俸400贯、职钱50贯,此外,还有各种补贴,如“餐钱”(餐饮补贴)、“薪炭钱”(燃料补贴)、“刍粟”(养马补贴)、“傔人衣粮”(保姆补贴),以及“养廉钱”(职田租金)等,加起来不会少于600贯。
宋朝一名知府(知州)的月薪——本俸、职钱加上“公使钱”(特别办公费)、职田租金及各种补贴,大概也有500贯上下,相当于年薪40万美元,跟美国总统的年薪差不多。
朱元璋建立明王朝,则采取了极端的低薪制,并且官员的薪俸以实物(粮食)计算、发放,正一品高官的月薪为87石大米,折成钱的话,大概只有34贯。正四品知府的月薪为24石大米,折钱则不到10贯。
跟宋朝的差距之大,令人震惊。如果不是明前期的经济出现非常严重的大衰退,甚至可能退回到以物易物的自然经济状态,还真难以想象这样的“低薪制+实物制”能够长期执行下去。
抛开生活得比较体面的宋代官员不提,来看处于社会底层的那部分宋朝人,收入又几何呢?程民生先生的《宋代物价研究》提供了一些案例——北宋诗人张耒的一首诗写道:“山民为生最易足,一身生计资山木。负薪人市得百钱,归守妻儿蒸斗粟”,山民卖柴每日可得100文;北宋淮西的佣工,“力能以所工,日致百钱,以给炊烹”,日收入100文;南宋长江渔民“卖鱼日不满百钱,妻儿三口穷相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