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确“台独”最后底线 越界者就是这下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早在2005年大陆就以立法的形式为台独分子划了一条不能逾越的红线。
这条红线有三层意思:一是发生“"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二是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三是“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
这已经再明确不过地说明,只要发生上述情况之一,“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