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偷外卖行为可以有罪不诉,但不可强行洗白
作为一名成年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本科毕业生,该作案者理应早已形成公民的基本价值观。偷外卖,既于法不容,也有违价值观约束。当然,透过舆论,可以看到生活在相对较好状态下的人们对此于心不安,对作案者抱以同情,但这并不能说明人们丧失了道德是非。
人们担心一个年轻人因此而前途尽毁,不仅是同情心,也是同理心的体现。宽宥犯错误年轻人的方式有很多,前提是犯错者能够真正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且吸取教训改过自新。无此前提,宽容很有可能成为纵容,并由此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法律的作用之一,就是通过强制力来矫正偏离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这同样是拯救一个年轻人的方式。更何况,法律并非完全不讲情理。若大学生偷外卖最终正式定性为刑事案件,检察机关是有权视犯罪情节和危害情况,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也就是所谓的有罪不诉。事实上,比此作案者还穷的大学生在社会中并不少见,此案嫌疑人起码还在南京市区租住房屋。相比之下,那些送外卖的骑手中,恐怕也有家庭状况比他更差的吧,也难免会有骑手正在用送外卖的收入支持自己的兄弟姐妹读大学。这些事实,都说明贫穷不是偷窃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