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赌王”被批捕,他的瓜比范冰冰的还大
其实最常见的一种手法,就是玩“阴阳合同”。
例如某大老板想拍一部电影,请来了一个毫无演技的明星,表面上是给了这个明星一亿的天价片酬,但实际上这只是明面上的合同,私下里这个老板可能会要求这个明星团队再签一个合同,合同又要求明星团队拿着片酬里的5~6000万去投资某个子公司,同时还要求明星拿着3~4000千万去开一些连锁火锅店或者餐饮店等,而剩下的几百万到一千万,可能才是明星团队真正拿到手的片酬。
让明星拿钱去投资某公司,好让大老板把钱变干净后变相控制这个公司,这个好理解。但是要明星去开火锅店或者餐饮店,这个怎么理解呢?
实际上,只要一个明星以自己的名义开起几家火锅或餐饮连锁店,是很难把每一笔收入都查清楚的。因为餐饮店的采购很大很杂,来吃饭的人也很多很杂,所以想要把一些钱放进来洗干净,是可以操作的。
因为每一天这些连锁餐馆到底采购了什么,有多少人来吃饭,只有开店的人才知道,例如一天只来几十个个人吃饭,你非报上去来了1000个人吃饭,那这也很难查出你是不是说了实话,所以这样一搞,一些钱就很容易洗干净了。
这也是为什么一些明星成名后都喜欢开火锅店或者餐饮店的原因之一。
还有一种常见的手法,就是做虚假票房。
这个应该也很好理解:
所以为什么一些赌场老板喜欢投资电影,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