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准备收网“捞大鱼”时,办案人员却出事了
截至2004年初,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案人员27人(另案处理已判决11人),经劳动教养部门批准劳教16人。
报道称,“12.10”专案组当时认定,以洛阳人宋彦庆、宋彦彬兄弟为首的文物犯罪集团,形成了四层体系的盗卖网络:
第一层以洛阳郊区、孟津、偃师的部分农民为主,负责盗掘古墓葬。第二层以识文物、懂交易的倒卖文物犯罪人员为主,负责组织盗掘古墓或收集“圈外”文物。第三层是集团首犯宋彦庆、宋彦彬兄弟。他们为第二层人员提供活动经费,疏通文物通道,建立固定的文物倒卖体系,组织倒卖文物犯罪活动。第四层以广东文物贩子为主,他们与宋氏兄弟形成较为固定的文物“生意”关系,同时与境外走私犯罪分子联系,进行文物走私,致使大量文物流失海外。
不过,该案当时并没有侦办彻底。
《瞭望东方周刊》的报道称,正当此案进入关键时期,公安机关准备“收网捞鱼”时,专案组成员全部“有问题”了。他们有的被调离,有的被“双规”,“12.10”案也因此被搁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