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接受一审判决 不上诉 尊重城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1月19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个人微博发布视频称,她接受“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一审判决结果,决定不上诉。
江秋莲在视频中称,“这个判决结果在我意料之中。虽然判决赔偿金额我并不满意,但我起诉刘暖曦的目的本不在于赔偿金多少。所以,我尊重城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江秋莲称,“这个判决书带有令我深深感动的温度。它所褒扬和谴责的,是对我这几年经历的理解和安慰,也是为整个社会树立了风向标”。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月10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