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根据意见安排,两部门将提升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通过投贷联动、组建银团、项目打捆打包等方式,提供多元化融资方案,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因地制宜提供债券融资、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融资租赁等综合性融资服务,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意见强调,要健全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体制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的确权颁证、抵押登记等管理制度,扩大抵押融资覆盖面,推动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强化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激励奖补等方式运用,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增信功能,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