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被判死刑的6个“老虎”,死有余辜
被判死缓的“老虎”还有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和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等。
2016年10月,在河南安阳,白恩培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死缓,且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其中,白恩培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3年,白恩培在青海省委书记、云南省委书记、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岗位上敛财超2.46亿元。
2016年11月,在广西柳州,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死缓,他敛财的数额达1.4亿。
2019年12月,在辽宁大连,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因受贿罪被判死缓,且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6年至2017年,邢云利用伊克昭盟委副书记、伊克昭盟行政公署盟长,中共伊克昭盟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敛财4.49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