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清理八大“内鬼”,有的通风报信!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化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张化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内鬼”二:魏健,原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魏健是十八大后,中纪委机关首个被调查的厅局级领导干部。2014年5月4日,他跟往常一样上班,没料到的是,在自己的办公室被带走。被调查后,他一夜白头。
魏健涉案总金额达数千万元,向他行贿的人员达一百多人,其中既有官员,也有老板、同学、同乡。除了借办案、核查线索谋利之外,魏健案还有一个显著特点,他借助职务影响力,向地方官员打招呼来帮人办事,例如帮人升官、安排工作、打官司、揽工程项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