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杀共谍?民进党出招,“新东厂”建立
林奕华指出,台行政机构2016年9月5发函规定各机关研拟的法律及法规命令草案,应至少公告周知60日,当时是要落实开放“政府”,如今愈来愈短,是不想演了吗?
民众党“立委”赖香伶也表态反对该草案,她表示,法务部门仅公告5天,比美猪公告7天还短,呼吁行政机构通令各部门,应遵守公告60天的规定,不能坐视不管,放纵各部门为所欲为。
“时力”党部发声明质疑法务部门预告草案内容只有5天,如此重大法案,预告期却这么短,如何充分汇聚各界意见?法务部门在立会休会期间,突袭修“法”、闪电预告,令人匪夷所思。
民进党“立委”周春米说,法务部门与司法单位、律师公会等各界事先沟通不足,草案中是否有违反比例原则等问题需要再讨论。她也质疑草案预告期太短,提醒法务部门作业程序应该更细致、完备。
台湾“赶鸭子上架”
国民党“立委”吴怡玎指出,通讯科技全世界都流行,但很少国家或地区有立法做科技侦查,只有德国立这样的法,但也被德国法界质疑不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