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发布 “好天气”标准将更严格
同时,此次修订还调整了环境功能区一类区范围,更新了污染物分析方法的要求等。
这位负责人介绍,为了给各地稳妥有序推进标准落地预留准备期,确保空气质量评价结果的平稳过渡,同时持续发挥标准对空气质量改善的引领作用,提振地方改善空气质量的信心和决心,标准采用分阶段实施方式——
第一阶段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执行过渡阶段浓度限值:PM2.5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为30微克/立方米和60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为60微克/立方米和120微克/立方米。第二阶段自203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执行修订后的PM2.5、PM10、SO2和NO2浓度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