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女匪首落网,上报中央后,毛主席:不能杀
于是,陈凤美果断出手,猛扑上去,试图擒住她。不过程莲珍也不是一般人,一个转身就挣脱开来,并大声喊道:“你是什么人?为啥子乱动手动脚?来人呐,有坏人……”陈凤美没有放手,迅速用擒拿手再次扭住了她,并叫出了她的身份:“你是匪首陈大嫂!”程莲珍一听身份暴露,身形顿了一下,反抗稍缓,这时赵化一带人已冲了出来,乘机用绳子捆住了她。
当晚就将她押解至龙里县公安局。为避免出幺蛾子,第一天一早,追捕队又把程莲珍押送到了贵阳军分区关押。省里为此还专门开了庆功会,当时会场上人山人海。因为程莲珍之前被传得神乎其神,所以很多人都是怀着强烈的好奇心赶来看她。程莲珍当时感到自己是必死无疑了。
对程莲珍处置的两种完全不同的意见程莲珍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落网后怎么处置,又掀起了一股波澜。建国后剿匪斗争的前两年,凡是参与暴乱,以及与解放军为敌的各路土匪首领,被抓获后均被镇压,几乎没有例外。
当时的规定是,凡拒不投降的中队长以上匪首,只要抓住就枪决,而且批准权限也放得很宽,区长就有权批准。也就是说,如果程莲珍早一点被抓住,基本上是被枪决的结局。
但现在已经到了1953年,贵州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经过大规模的军事剿匪活动,肃匪镇反已经不是当时的主要工作,省委的工作重心开始转向恢复生产,兼顾肃清小股的余匪。
于是,在处置程莲珍的问题上,省军区就出现了两种完全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是“杀”。程莲珍是土匪的团长,参与过攻打解放军的暴乱活动,而且长期流窜、拒不投降,为了抓捕她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