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帅手下猛将,被毛主席下令处决,犯了啥事?
解放战争三大战役都发生在1948年,其中平津战役由华北解放军和入关后的东野大军联手完成。在华北这一战略要地,又正值用人之际,我军内部却处理了一桩重案。这件事牵扯解放军高级指挥员,卷宗被递到了军委。毛主席最终亲批7个字:不能原谅,要处决。这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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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事的干部叫黄寿发,论资历是一位“老革命”,1947黄寿发开枪打死自己的妻子何茵,事发后被隔离审查。如果是普通人犯下这种重案,军区内部就有权审理、枪毙,不必上报中央,但黄寿发的个人情况还是比较特殊。
他在1930年加入中央红军,参加过长征并在红军队伍里逐级晋升为团级干部。抗战时黄寿发担任过晋察冀第一军分区参谋长,当时的政治部主任是罗元发,和他是平级,后来成了开国中将;他俩共同的上司是军分区司令员杨成武,1955年获得上将军衔。
在直罗镇、平型关等战斗中,黄寿发都立了功,杨成武和聂帅十分器重他。反扫荡作战时猛将黄寿发身先士卒,并在杨成武生病期间挑起了大梁,对革命确实有贡献。1948年,黄寿发正担任冀中军区参谋长,隶属聂帅执掌的华北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