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省闹狗荒,幕后真相令人咋舌,与空军有关
加引号的“裘皮大衣”
1990年8月底,解放军一个高级军方代表团,前往苏联参观了苏27的制造工厂。空军副司令员林虎等同志亲自上阵,在搞清了所有的技术和配套问题后,中方与苏方正式签署了考察《会谈纪要》。
1990年12月,苏方派专人来华继续谈判,期间苏方代表乘专机前往深圳参观,并和中方就价格问题展开谈判。苏方认为,苏27与美国的F15同属双发、远程、重型歼击机,F15的售价是5,500万美元一架,因此苏27至少要5,000万美元一架。双方经过激烈谈判并经过高层认可后,终于就价格达成一致。关于最终采购价,我没有查到最权威的资料,但一些相对靠谱的资料显示,中方当时的采购价大约是每架3000万美元。1990年10月25日,别洛乌索夫率领苏联政府代表团一行19人到达北京,双方就购买苏27再次进行商谈,意见基本一致。11月1日上午,中苏终于正式签署了《中苏政府间军事技术合作混合委员会第2次会议纪要》,苏27来华几成定局。1990年12月28日,中苏两国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关于中国购买24架苏27战斗机,以及继续引进24架的双边协议。苏联向中国出口的是苏-27SK型(S表示生产型,K表示用户定制,也就是出口型)和自己装备的型号基本相同,并按中方要求做了少许改进。主要是增加了无制导空地武器的使用能力,可以发射航空火箭弹和投放普通航弹。为此起落架专门做了加强,最大起飞重量也增加到了33,000公斤。出口中国的苏-27SK,在带有保密性的主动干扰机上做了减配,不过这也是世界军机出口的惯例。
值得一提的是,中苏之间的这次合作首创了一种支付方式:外汇+易货。苏-27贸易的合同金额中,有70%是以“易货交易”的形式来支付的。“易货贸易”是50年代中苏经常使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双方一般先谈好规划,比如中国要苏联的钢铁、机床,苏联要中国的水果、猪肉,然后按照各自的价格以瑞士法郎预定,互相记账,每年签一次。到了1990年,中方建议继续沿用这一惯例,但这次苏联人提出:只要美元。1990年的中国并不富裕,国家外汇储备也很少。因此中方反复和苏方沟通,希望能用易货的方式支付。最终双方议定:采购金额的一小部分(大约30%)支付美元,余下部分(70%)仍然用商品实物形式支付。这次中苏关于苏27的政府间协议,也为日后中俄军贸做了个示范,从合作方式上来讲,这种形式也是空前的。在协议正式签署后,苏联于1991年3月派了7架战斗机、强击机、运输机等,来到北京南苑机场进行飞行表演,其中包括飞行员普加乔夫驾驶的388号苏-27。他在南苑机场上空表演了经典的“普加乔夫眼镜蛇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