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女匪首落网,上报中央后,毛主席:不能杀
既然省里的意见难以统一,那就只能往上级报请定夺。于是贵州省军区把两种处置意见及理由向西南军区作了呈报。西南军区是领导和指挥四川、云南、贵州等地所属人民武装力量的机构。
当时分管剿匪工作的是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李达。这个李达并不是那个中共一大代表李达,他出身于冯玉祥西北军,宁都起义时加入红军,后担任红2军团、红2方面军参谋长,八路军129师参谋长,中原野战军参谋长等职务,可以说是战功赫赫、位高权重,按说处置一个女匪首,就是他大笔一挥的事。
不过李达却指示把程莲珍一案暂时搁置一下。原来,他要赴朝鲜公干,准备等他回国后再研究这事,可见他对这一案子的处置还是很慎重的。
毛主席的高超智慧1953年3月下旬,李达从朝鲜回国,先返抵北京,向中央当面汇报了西南军区剿匪的工作,专门将程莲珍的情况进行了反映,请示处置意见。毛主席听后,用肯定的语气说:“不能杀!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女匪首,又是少数民族,杀了岂不可惜?”“主席的意思是?”李达试探地问。“人家诸葛亮擒孟获,就敢七擒七纵,我们擒了个陈大嫂,为什么就不敢来个八擒八纵?连两擒两纵也不行?总之,不能一擒就杀。”
毛泽东非常欣赏诸葛亮处理民族关系的艺术。他曾在《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裴松之引《汉晋春秋》的一段注文的空白处,画了很多圆圈,这条注文记载了诸葛亮七擒七纵彝族首领孟获,以及在平定南中后安抚地方的事迹。他认为,这是诸葛亮的高明之处,从而获得了少数民族的拥护,并把诸葛亮的“七擒七纵”视为处理民族矛盾的一个好方法。
当时西南地区的剿匪工作虽然已近尾声,但形势仍然很复杂,有些地方的土匪问题与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需要很好地把握民族政策,宽严有度,才能有利于最大限度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人,尽快消除隐患,稳定社会发展大局。李达领悟了毛泽东的指示,郑重地说:“主席,我们照您的指示办。”回到西南后,李达向贵州省军区传达了毛主席关于释放程莲珍的指示。
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程莲珍在群众大会上被当场释放。当时党和政府释放她并不是做做样子的,而是真正落到了实处,明确不允许任何人动她,而且要尽力解决她的困难。在落实居住地时还充分征求她的意见,也就是说:她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程莲珍本人不想回长顺老家,也不愿住在惠水县里,而是想到乡下一个布依族寨子里。

